房地产销售前税务准备事项,房地产销售前税务准备事项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地产销售前税务准备事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地产销售前税务准备事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2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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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地产销售前税务准备事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地产销售前税务准备事项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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