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改增后房产销售,营改增后房地产销售税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地产营改增后房产销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地产营改增后房产销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营改增后房地产发票能用到几号?

“营改增”后地税发票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国税局向同级地税局提供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

房地产营改增后房产销售,营改增后房地产销售税

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根据税务总局的政策规定,营改增后,在日常生活中收到的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予以保留的票种,由国税局监制管理继续使用.。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除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5月1日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的税率是多少?

5月1日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的税率是11%。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地产营改增后房产销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地产营改增后房产销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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