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干预过度,房地产市场干预过度的原因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地产市场干预过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地产市场干预过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政府干预应遵循哪些原则?

(1)政府和市场两者的功能有很大的区别,它们不能互相代替。

房地产市场干预过度,房地产市场干预过度的原因

凡属市场起作用的领域, 政府不应该强行干预;凡属政府起作用的领域,虽然可以引进市场机制,但是不能完全用市场 机制来解决,有些领域根本不能引进市场机制。当我们打破了政府万能之后,也不能落入市场 万能的陷阱,两者都是不可取的。(2)政府干预经济仅界定在弥补和防止市场失效的范围。在市场失效的领域内,政府制定政策,进行规范、管理和管制市场行为,使市场避免出现垄断、波动、欺诈、溢出、不平等等问题。但政府干预应该有限度,过度干预也会生产新的问题,如经济停滞、资源配置失效等。(3)政府干预也必须讲究成本收益。政府对市场失效进行干预是必要的,但是,政府在进行干预时也应该讲究成本效益。如果政府对市场干预的成本远远高于其收益,一般来讲政府就不应该进行干预。政府干预也是经济活动,经济活动就应该考虑成本与收益。(4)发展中国家政府一般对市场的干预比发达国家广泛得多,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地产市场干预过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地产市场干预过度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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